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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1825722794831253506 来源:庆阳党建 发布日期:2024-08-20

根据《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文件规定,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1.选调单位为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网络信息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

2.在编制限额内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选调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网络信息服务中心选调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共计3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人员为庆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岗位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在岗九级管理岗位人员。不包括教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的一级科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以报考。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等条件(具体见《2024年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5.近3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九种情形及其他相关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为: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选调人员确定、体检、公示与调动7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至8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具体地址为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2号楼四楼(411室)。

3.报名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按照管理权限,经单位、编制、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

3)组织或人社部门正式录用文件及调动、任职文件复印件(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盖章);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

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公开测试。报考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公开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工作经验和协调沟通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测试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笔试、面试测试成绩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量化评分(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政治素质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1次。

(五)选调人选确定

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本单位和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2.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934-8272361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934-8272388

附件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