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5个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地质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开展核地质、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城市地质、新能源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及勘查工作。承担全省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科学研究;承担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开展地质科普公益服务。参与制定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资源保障及地质环境事业规划、计划;参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制定工作。开展相关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第一地质大队等11个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2个,招聘6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热爱地质事业,能够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8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7日11:00—8月1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shandong.gov.cn)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7日11:00—8月1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规范填写本人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初审通过后,个人从系统中正反面打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24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做好留存,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面试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需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③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④《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24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无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有关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有关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1761169
监督电话:0531-51761168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