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百姓健康管理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铁市人社发【2024】1号)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2日至2006年7月12日(含)期间出生;
6.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目(http://www.tieling.gov.cn/tieling/rszk/index.html,下同)。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至2024年7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审查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下一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报名者可于2024年7月22日9:00至2024年7月27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者取消聘用。
(三)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24:00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笔试前一星期内登录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医学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和学位认证证明、医师(护士)资格证、报考岗位对应的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护士岗位的考生,已完成2024年护士资格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资格复审时提供当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并提供成绩单即可。
取得规培证的报考人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规培但未取得合格证者,提供准考证和成绩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通知。
五、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通知。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7281373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附件:2024年铁岭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