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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有温度 幸福有质感——宁夏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
40986 来源:宁夏日报 发布日期:2021-02-01

寒冬腊月,冷气逼人。1月25日,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深沟村村民冯占奎家的小屋内炉火正旺。“现在,我按月领养老金,日子过得美着呢。”冯占奎守在炉火旁,喝着罐罐茶,看着电视,心里格外踏实。

作为固原市第一批享受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村民,每月养老保险金从最初的800余元,涨到现在每月1300余元,冯占奎很知足。“国家政策好,我们失地农民也领上了养老金,真是我们的福气。”冯占奎笑着说。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十三五”期间,我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优化经办服务功能,着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社保体系不断健全,群众应保尽保

在固原市社保中心的帮助下,原州区北塬街道办事处十里村被征地农民张维清的参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2019年,领到养老金后,张维清见人就夸国家政策好。“政府给力,帮咱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我现在每月养老金领1216元,日子越过越美气!”

“十三五”期间,我区持续深化社保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不断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职业年金正式投资运营和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额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医疗保障制度等措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促进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未完全参保人员完全参保,断保人员及时续保。一张保基本、兜底线、广覆盖的社会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牢,城乡居民过上了更有保障、更有奔头的生活。

“十三五”期间,我区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参保人数达714万余人次,52.9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4.24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46.48万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社保待遇逐年提高,退休人员老有所依

老有所依是每个人安享晚年的前提。吴忠市利通区退休人员马世勋和老伴马学琴每月养老金加一起共7730元,退休生活过得很滋润。

“国家的政策好,养老金年年涨,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了。”2007年退休后,马世勋的养老金从最初的每月1368元涨到如今的每月4860元。2019年,他重新装修了居住11年的房子;2020年,儿子结婚,他赞助1万余元让小两口外出旅游;爱学习的马世勋考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后,又到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了。

自2005年以来,我区连续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三五”期间,连续5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如今,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由2015年的每月2237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月3236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15年的年均1608元提高到2020年的年均2436元。2020年,我区认真落实“六稳”“六保”重要举措,为企业减免三项社保费107.46亿元。

我区在全国率先实施与缴费年限挂钩的灵活就业人员丧抚费政策,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在职死亡人员纳入享受丧抚费范围中;在全国第二家建立病残津贴制度,妥善解决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问题;有序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标准,从2015年的3161元提高至2020年4193元;2018年、2020年2次调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1级至6级伤残职工2次累计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90元、630元、570元、510元、450元、39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7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升到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职工获得感持续提升。

我区打通社会保障服务民生“壁垒”,率先在全国整省推进工伤医疗费异地即时结算,工伤职工在全区81家协议医疗机构方便就医;“宁夏网上人社大厅”“掌上12333”等不见面零距离“网上办”服务,让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能及时办理参保增减、缴费核定、待遇查询等高频次社保业务;制发的706万张实体社保卡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签发250多万张电子社保卡线上线下一卡通用,参保人员可办理40项全国性业务、2项地方特色业务;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每月集中统一安全发放,并有手机短信同步提醒;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去世丧抚费领取等5个事项实行“打包办”“提速办”,让群众有更好的社保服务体验。

医保体系逐步完善,群众病有所医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村民宋小梅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去年她住院治疗期间,共花销医疗费用110843.07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报销后,个人仅支付5000元。“国家医保政策好,咱老百姓就医负担减轻了很多。”目前,宋小梅和丈夫种植3栋大棚西红柿年收入达10万元。

医疗保障是,人民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十三五”期间,我区通过建立完善稳定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健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统筹制度,落实多元复合式付费方式、调整三甲医院1506项医疗服务价格,打通异地就医“壁垒”等,取消“城里”和“城外”的差别,推进医保从“广覆盖”走向“高质量”,让群众“方便看病”“看得起病”。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472元增长到2020年的每人55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2016年的一、二、三档每人分别为84元、233元、466元统一到2020年的每人280元;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2元增加到2019年的每人每年52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城乡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统一为75%、60%。

为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通过建立健康扶贫“一免一降四提高”综合兜底保障,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性政策,将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我区共有181173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享受医保扶贫政策,“一站式”结算151265.44万元,其中大病保险财政补助资金6899.72万元,医疗救助14749.59万元,财政兜底18281.34万元。目前,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6.84%。

一项项温暖人心的民生举措,一笔笔增进福祉的资金投入,为百姓织密编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民生的温度、幸福的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