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之窗
政策法规
专题专栏
标准信息
关于我们
辽宁:切实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40709 来源:辽宁省人社厅 发布日期:2021-01-27

辽宁省积极开展春节期间返乡流动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为全省农民工提供人性化关心关爱。

人性化开展返乡流动农民工的教育引导。春节期间民工流与探亲流叠加将迎来客运高峰,为减少人员流动造成的感染和传播新冠肺炎病毒风险,省人社厅于1月20日向社会发出《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倡议书》。引导广大农民工,尤其是在沈阳、大连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尽量留在务工地过年,以减少感染风险。

精准化开展返乡流动农民工的服务保障。全省人社部门联合工会部门积极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农民工平安返乡”“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活动,在交通安全、社会救助、便民服务、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有力保障,积极组织谋划为农民工办理春运返乡团体订票。在车站、机场、城市乡村主要交通要道口设置防疫检查留观站(点),在确保交通安全基础上,及时做好特殊对象的检查检测与行为干预,并按照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实名登记、环境消毒消杀、乘客个人卫生防护等的指导和监督。鼓励集体出行返乡农民工采取包车方式出行,严格落实输入地政府组织当地的街道和社区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申请列支车船票补贴专项资金,用于以农民工为主的来辽务工人员节后返辽务工车船票补贴。截至目前,已帮助25万农民工实现平安返乡。

专业化开展返乡流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畅通电话、邮件、网络等非现场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劳动者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相关诉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对于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农民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截至目前,检查用人单位4264户,为1.67万名农民工追偿工资等待遇2.27亿元。

系统化开展农民工返乡流动与返岗复工的衔接。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对重点活动、重点场所、重点群体的管控,减少不必要聚集和接触。春节后,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春季人才网络招聘会”和“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通过12333、“辽宁人社”微信公众号、辽宁人事人才招聘网帮助农民工了解掌握就业政策、务工和培训信息。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现场招聘活动,改为小范围、多批次、灵活多样的供需见面会,帮助农民工就业。提前做好复工返岗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意愿摸底调查并制定培训计划,将培训方式由线下转变为线上,增加防疫的相关内容,整合各类网上免费培训资源并及时下发至企业、培训机构,引导培训主体的培训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复工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